中共云陽縣委辦公室云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印發《云陽縣服務非公企業標準化
工作規則(試行)》
(2019年8月1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全縣政務服務單位服務非公企業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建設,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意見》(中發〔2017〕25號)《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意見》(渝委發〔2018〕37號)和《中共云陽縣委云陽縣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意見》(云陽委發〔2018〕28號)等文件規定,制定《云陽縣服務非公企業標準化工作規則(試行)》(以下簡稱《規則》)。
第二條 服務企業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做到“不叫不到、隨叫隨到、服務周到”,主動尋找差距,積極改進服務,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努力打造法治化、標準化、便利化的一流營商環境。
第三條 全縣各政務服務單位以業務管轄、指定管轄的原則對企業進行服務。
(一)業務管轄原則,即按照政務服務單位業務職責范圍對企業服務。
(二)指定管轄原則,即涉企問題涉及多個政務服務單位,由云陽縣非公有制經濟工作聯席會議研究,指定牽頭單位對企業服務。
第二章 受理
第四條 各政務服務單位、云陽縣非公有制經濟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在國家法定工作日期間負責受理企業求助、咨詢和投訴(以下簡稱涉企問題)。
第五條 各政務服務單位、云陽縣非公有制經濟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對一定范圍的企業訴求內容進行受理,確保服務質效。
(一)受理對象:在云陽注冊登記的非公企業。
(二)受理內容:重點為涉及縣級層面政務服務的具體問題。
第六條 云陽縣非公有制經濟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下達服務企業指令、指揮調度、跟蹤督辦、監督考核,并接受縣委、縣政府指令。各政務服務單位和工作人員對下達的指令必須服從,不得推諉、拖延,影響涉企問題的處理。
第七條 各企業可通過電話、網絡平臺、信函、行業主管部門等渠道反映訴求。
(一)熱線電話:55556789;
(二)網絡訴求:云陽統戰部長服務站企業服務大數據平臺、郵箱(yunyanggsl@163.com)、微信公眾號(云陽統戰部長服務站);
(三)信函地址:重慶市云陽縣雙江街道杏花路60號,云陽縣非公有制經濟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聯系電話:55556789。
第八條 各政務服務單位根據職能職責承接的屬于自己業務范圍內的涉企問題,應及時著手處理,同時將處理結果報云陽縣非公有制經濟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
第九條 各政務服務單位、云陽縣非公有制經濟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在接受求助、咨詢、投訴時應當做到:
(一)行為規范,態度熱情,在接受求助、咨詢、投訴時,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必要的答復和解釋;
(二)向求助(咨詢、投訴)人問明事情的主要情況及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三)按照《云陽縣服務非公企業受理單》認真登記,做好接報、交辦、處理工作記錄,并立卷備查。
第三章交辦
第十條 云陽縣非公有制經濟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對涉企問題,根據各政務服務單位職能職責,在接到訴求后1個小時(有效工作日)之內通過云陽統戰部長服務站企業服務大數據平臺交辦給各政務服務單位辦理。
第十一條 各政務服務單位接到交辦任務后,應對涉企問題進行研判。
(一)對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要及時向企業做好解釋疏導工作;
(二)各政務服務單位根據其職能職責,按規定及時安排專人辦理,并在1個工作日內向云陽縣非公有制經濟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反饋初步意見;
(三)各政務服務單位根據職能職責,對涉企問題若不屬于其職責范圍內的,應立即報告云陽縣非公有制經濟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申請退單并說明理由,由云陽縣非公有制經濟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協商后另行交辦。
第十二條 政務服務單位對依照管轄原則劃分事項存在異議的,由云陽縣非公有制經濟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報云陽縣非公有制經濟工作聯席會議指定管轄。
縣領導集中走訪、與企業家座談等了解的企業訴求,參照上述規定處理。
第四章 辦理
第十三條 各級政務服務單位接到云陽縣非公有制經濟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辦理指令后,應及時安排分管領導、科室人員處理,一般涉企問題原則上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處理結束后,及時將結果反饋給云陽縣非公有制經濟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和訴求企業。
第十四條 對于特殊復雜的涉企問題,各政務服務單位若在5個工作日之內無法辦結的,經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可延長5個工作日;若還無法辦結的,經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審批同意后,另行確認辦結時間。
若屬于行政審批事項的,按行政審批時限辦理,屬于《云陽縣政務服務事項清單》中的涉企事項,完成時限以清單中明確的時間為準。
第十五條 縣非公有制經濟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加強對各政務服務單位事項辦理的過程管控,根據辦理進度或情況,適時開展催辦、紅黃牌警示。
第五章 反饋
第十六條 各政務服務單位在處理過程中,執行二次反饋和報告制度。處理前,應向下達處理指令單位反饋啟動處理時間、工作人員姓名、聯系電話等;處理結束后,牽頭處理單位應當立即將事件詳細內容、處理過程、處理結果、后續工作措施等情況反饋給云陽縣非公有制經濟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和訴求企業。各政務服務單位對企業反映的訴求應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
第十七條 各政務服務單位及云陽縣非公有制經濟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應當積極開展回訪工作。云陽縣非公有制經濟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按照不低于每周受理量的20%,向當事人了解處理滿意度、處理態度、處理規范等內容,供各機關參考,不斷改進政務服務工作。非公有制經濟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抽查回訪的企業,其評價為不滿意的,由承辦單位負責人與企業做好解釋溝通,贏得理解。
第十八條 云陽縣非公有制經濟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每月對接報、掌握的重要企業信息進行研判,并以通報的形式印發給各單位參考。
第六章 保障
第十九條 云陽縣非公有制經濟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在云陽統戰部長服務站中建立企業服務大數據平臺。
第二十條 各政務服務單位應當加強對服務企業人員的宗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開展崗位練兵、比武考核,切實提高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堅決做到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
第二十一條 各政務服務單位及云陽縣非公有制經濟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應當及時完善工作規范,細化、固化、量化受理、調度、處理各環節的流程和規范,積極推行值班領導帶班制、當事人回訪制等工作制度。
第七章 獎懲
第二十二條云陽縣非公有制經濟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應將服務企業工作納入常態督辦檢查,將投訴量和滿意度作為縣委、縣政府對各級各部門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三條 各級政務服務單位、云陽縣非公有制經濟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人員在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每年可根據有關規定予以嘉獎。
第二十四條 對行動遲緩、措施不力、敷衍塞責而影響工作落實,在云陽縣非公有制經濟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發放催辦通知后依然未能完成的政務服務單位,按規定約談相關政務服務單位主要負責人。對工作中弄虛作假、推諉扯皮,失職失察、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紀委監委機關按有關程序予以問責。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云陽縣服務非公企業標準化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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