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葉某開車載著其舅父和胞兄從鄰村回家,途經崇陽縣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寒泉村疫情監測點時,防控工作人員告知葉某,該處已禁止車輛通行,并要求葉某等人接受體溫監測。
葉某等人不僅拒絕接受監測,而且當場辱罵防控工作人員,并且用車輛堵住監測點通道,防控工作人員當即報警。金塘派出所所長帶領民警到葉某家傳喚其接受調查,遭葉某拒絕,葉某并動手毆打民警。2月10日,崇陽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葉某被判刑1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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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葉某落網場面
民警再次提醒大家,此時正直疫情高峰,大家應盡可能的減少出門,遇見疫情監測點要主動配合工作人員,對于身體發熱有異常的應及時上報,抗擊疫情,人人有責。(總臺央視記者 潘巍 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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