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做好外出務工人員健康申報
證明服務的通知
各鄉鎮黨委、政府,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縣委各部委,縣級國家機關各部門,各人民團體,有關單位:
經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現將《重慶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辦公室關于做好外出務工人員健康申報證明服務的通知》(渝肺炎組辦發〔2020〕40號)轉發給你們,請嚴格按照要求抓好落實。同時,請縣人力社保局要做好對此項工作的統籌;縣衛生健康委要加強對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指導,并督促其對外出務工人員開展流行病學史調查和體溫檢測,據實出具健康申報證明;縣交通局要做好外出務工人員的交通運輸服務保障;各鄉鎮(街道)要將健康申報證明服務事宜通過多種有效方式告知有外出務工需要的人員。
云陽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辦公室
2020年2月18日
關于做好外出務工人員健康申報
證明服務的通知
(渝肺炎組辦發〔2020〕40號)
各區縣(自治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市外出務工人員有序、健康出行,順利返崗復工,經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現就為我市外出務工人員提供免費健康申報證明服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服務管理
(一)服務對象。所有在渝居住14天以上且接受當地村(社區)管理的有外出務工需要的人員。
(二)服務內容。居住地醫療衛生機構對有外出務工需要的申報人在開展流行病學史調查和測量體溫的基礎上,為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員免費出具市衛生健康委印制的《重慶市外出務工人員健康申報證明》(詳見附件,以下簡稱證明)
(三)辦理流程。申報人到居住地村(社區)領取并如實填報證明,經村(社區)審核同意后,前往居住地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免費進行流行病學史調查和體溫檢測。檢測合格后,由居住地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證明上出具意見并簽字蓋章。
二、信息共享和結果互認
各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村(社區)、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必須對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出具相關證明,不得另行設置門檻,出具證明必須標注單位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各區縣和各地用工單位對持此證明的人員納入本區域的村(社區)服務管理。
三、組織實施
(一)組織領導。各區縣政府要明確分管領導和牽頭部門,成立服務外出務工人員工作專班,落實各方責任,確保工作有序開展。要統籌調配口罩、消殺用品等醫用物資,保障服務機構需要。
(二)任務分工。各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收集匯總外出務工人員信息;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定服務機構、統籌調配醫務人員;交通運輸部門為外出務工人員提供交通運輸服務保障;鄉鎮(街道)負責組織服務對象到現場有序候檢,做好防護措施,避免人員聚集。
(三)宣傳動員。各區縣政府要加強統籌,組織鄉鎮(街道)將健康申報證明服務事宜通過多種有效方式告知有外出務工需要的人員。
(四)健康申報證明從2020年2月19日開始辦理,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為止。
附件:重慶市外出務工人員健康申報證明
重慶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辦公室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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