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陽網訊(記者 吳迎花 實習生 徐菁)市公安局交管總隊高速公路第二支隊云陽大隊結合目前正開展的夏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動,嚴查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進一步凈化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環境,確保廣大群眾出行安全。近日,高速公路第二支隊云陽大隊在云陽收費站下道口外廣場開展執法檢查時,依法查處一起車輛逾期未年檢還二次酒駕的違法行為。
當晚,駕駛人韋某駕車從開州往云陽方向行駛,在云陽收費站下道時,被云陽大隊現場執勤民警查獲車輛涉嫌逾期未檢驗,在查處過程中民警還發現駕駛人韋某有飲酒駕駛嫌疑,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現場檢測,酒精含量為48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通過進一步調查發現,韋某曾于2023年2月因酒駕被查處,且駕駛證狀態處于扣留狀態,如今再次飲酒被查獲,屬于二次酒駕。據其交代當晚20時左右與同事在開州一家餐館吃飯時喝了差不多一瓶啤酒,因第二天在云陽有工作,想著自己也沒喝多少,便心存僥幸自己一個人駕車從開州回云陽,未曾想在云陽收費站下道時被查出酒駕。
民警依法對韋某因飲酒駕駛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罰款1500元;對其駕駛證被依法扣留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記6分;對其駕駛逾期未年檢的車輛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0元記1分的處罰。
交警提醒:“二次酒駕”屬于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除罰款外,還要拘留,車輛未年檢也存在安全風險,所以請大家不要心存僥幸,以身試法,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抵制各類交通陋習,共同營造良好的道路出行環境。
云陽報第202008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