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陽網訊(記者 吳迎花 實習生 徐菁)近日,一名貨車駕駛人在駕駛證被暫扣期間仍心存僥幸開車上路,被市公安局交管總隊高速公路第二支隊云陽大隊執勤民警查獲。
當天,云陽大隊執勤民警在云陽收費站對一輛重型倉柵式貨車開展檢查登記時,發現該車輛歷史登記信息顯示駕駛人駕駛狀態異常,且在核實信息時該駕駛人無法提供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民警立即要求駕駛人熄火停車,并進一步檢查核實。在詢問中,該駕駛人辯解稱自己有駕駛證,只是忘記帶在身上且手機損壞無法出示電子駕駛證。民警通過核查發現,駕駛人姚某在2025年5月因飲酒后駕駛摩托車被公安機關查處,駕駛證被處暫扣6個月。據姚某交代,被查處前一天他與貨主及另一名駕駛人從四川涼山出發往云陽縣城行駛,第二天早晨在萬州服務區休息時,另一名駕駛人駕駛了近4小時,車輛疲勞駕駛系統產生預警提示,心想著距離云陽也沒多遠路程了,于是便抱著僥幸駕車上路,未曾想在云陽收費站下道時被執勤民警查獲。
民警依法對姚某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處罰款700元的處罰。
交警提醒: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屬于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切莫抱僥幸心理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一旦被查處必將嚴懲,請廣大駕駛人摒棄僥幸心理,持“證”上路,守法出行!
云陽報第20200806期